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将在四川拉开战幕

2021-08-24 11:35:00 福建职协 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共同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成立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大赛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负责技术筹备和全国决赛组织实施工作。

全国决赛由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总工会、德阳市人民政府承办,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总工会、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协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机械行业可牵头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接受全国组委会的指导。

9月30日前,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机械行业为单位,组织完成省级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大赛决赛。各代表队各赛项限报6支参赛队(其中职工组3支、学生组3支),同一单位每个赛项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

报名条件:凡在相关岗位从事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各类院校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组别的竞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大赛各赛项考核内容分别以钳工、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模具工、仪器仪表制造工、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职工组按照技师,学生组按照高级工)为基础,适当增加智能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等内容。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大赛试题由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则及要求由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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